今年1月,区住建委公示了关于丰台区程庄路3号棚改安置房项目规划综合实施方案。今天,丰台区程庄路3号棚改安置房项目规划综合实施方案公示反馈意见采纳情况的通告发布了!一起来看看哪些意见被采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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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大公众参与力度、广泛听取公示意见,市规自委丰台分局、丰台区住建委以及五里店街道办事处于2023年1月19日至2月18日期间,对《丰台区程庄路3号棚改安置房项目规划综合实施方案》进行了网上公示。公示期间,共收到42条反馈意见,经对反馈意见进行归类总结,共涉及用地布局、公共配套、交通出行等方面,现将有关采纳情况通告如下:
一、用地布局方面
1、公众反馈意见:FT00-1504-0001、FT00-1504-0002地块建筑高度60米,且紧邻和光里小区南侧居民楼和幼儿园,对现有建筑采光影响极大,建议调整地块布局或降低新建住宅楼高度;建议重新规划,把公园绿地0005和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用地0006的位置与0001和0002地块位置调换,拉大住宅楼之间的距离。
设计单位答复意见:依据2022年3月北京市政府批复的《北京丰台区卢沟桥五里店地区FT00-1501、1504、1505、2505、2506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街区层面)(2020年-2035年)》(以下简称“街区控规”),本次规划范围内居住用地、中学用地、托幼用地均位于60米基准高度分区内,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用地位于45米基准高度分区内;本次规划细化落实街区控规基准高度管控要求,充分考虑现状周边环境,FT00-1504-0001、FT00-1504-0002地块建筑间距、退线、日照等相关管控要求满足《北京地区建设工程规划设计通则》、《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经日照分析软件计算对周边现状建筑国家规定的日照标准未产生不利影响。依据街区控规,0005地块与南侧相邻地块共同规划为组团绿心、0006地块与南侧相邻地块共同规划为社区会客厅,结合西侧文化设施用地形成高品质生活服务核心,本次规划按照街区控规细化落实用地布局。
采信意见:设计单位意见符合事实,予以采纳。
2、公众反馈意见:贵单位公示中将油泵地块土地性质标注为二类居住用地,依据是什么?
设计单位答复意见:依据街区控规,现状泵厂土地位于居住主导区和公共服务主导区内,本次规划按照街区控规主导功能分区要求细化落实用地性质。实施主体按照区政府的授权,对原土地权人进行腾退,并注销土地证,解除土地出让合同,取得项目立项后由区政府划拨至实施主体进行安置房建设。
采信意见:设计单位意见符合事实,予以采纳。
3、公众反馈意见:五里店区域没有公园,缺乏商业,道路狭窄,环境脏乱差,这样的区域再建设容积率2.5的高密度社区,引入大量人口,会导致五里店更加脏乱差,不符合北京提出的"建设生态森林城市"的理念。
设计单位答复意见:本次规划利用存量建设用地补充居住空间、补充区域公共服务设施短板、增加绿地、加密城市路网,提升区域环境品质。居住用地容积率满足街区控规建设容量管控要求,并符合《北京市城市建设节约用地标准》。
采信意见:设计单位意见符合事实,予以采纳。
4、公众反馈意见:可以在卢沟桥路北侧、五里店北里西侧建设安置房,那里周边没有小区,不存在遮挡,离14号线地铁还近。
设计单位答复意见:卢沟桥路北侧、五里店北里西侧现状为农村宅基地、商业用地和机关团体用地,规划为居住用地等。前期研究及街区控规编制过程中充分考虑区位条件、周边环境、实施成本等因素确定安置房选址,本次规划在此基础上细化落实街区控规、明确选址用地规划设计条件。
采信意见:设计单位意见符合事实,予以采纳。
5、公众反馈意见:油泵厂工业用地性质什么时候更改的,调整用地性质是否公示过。
设计单位答复意见:五里店地区街区控规于2020年12月通过区政府网站完成公示采信,于2022年3月获市政府批复。本次规划依据市政府批复的街区控规细化明确范围内规划用地性质。
采信意见:设计单位意见符合事实,予以采纳。
6、公众反馈意见:《程庄路3号规划综合实施方案》与北京市《建设项目规划使用性质正面和负面清单》的鼓励性清单不符。
设计单位答复意见:本次规划范围内含居住用地、基础教育用地、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用地,符合《建设项目规划使用性质正面和负面清单》的要求。
采信意见:设计单位意见符合事实,予以采纳。
二、公共配套方面
1、公众反馈意见:五里店周边目前生活配套服务不完善,项目需要提供对民生配套服务的改造方案,增设公共服务设施,以满足五里店已有居民和即将安置的居民的民生问题;不可在一圈小区中间再建小区,请分散下,减轻公共设施压力;按照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的控制标准,以千人指标为主完善居住区配套公建的配建水平。
设计单位答复意见:本次规划设置基础教育设施、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满足项目安置居民的公共服务需求,同时补充五里店地区公共服务设施短板;项目本身及五里店地区规划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满足《北京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指标(京政发[2015]7号)》千人指标要求,并预留了一定保障系数,以满足周边居民生活需求。
采信意见:设计单位意见符合事实,予以采纳。
2、公众反馈意见:看到规划会有一所中学和幼儿园,目前周边已经有好几所幼儿园和一所实验小学(实验小学是9年制学校);紧邻0004该地块东侧为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丰台实验学校,后续建成后两所中学位置紧邻且重叠,对附近教育资源覆盖重叠,对交通拥堵情况不利;建议规划为小学,有利周边学位需要。
设计单位答复意见:按照幼儿园300-500米服务半径分析,规划用地位于周边现状幼儿园服务半径覆盖范围之外,考虑新建安置房项目幼儿入园需求,本次规划依据街区控规和《北京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指标(京政发[2015]7号)》设置幼儿园1处;规划中学用地为西侧现状中国教育科学院丰台实验学校的改扩建用地。
采信意见:设计单位意见符合事实,予以采纳。
3、公众反馈意见:规划公园绿地面积偏小,与区域居住人口密度不匹配,不能满足周边居民的日常休闲娱乐需求,建议适当加大。强烈要求厂区腾退后在该区域修建大型公园,服务周边居民活动满足居民锻炼身体的需求,同时满足应急避难场所相关功能。
设计单位答复意见:为保障居民休闲游憩需求,街区控规在该区域规划居住区级公园,公园选址位置统筹考虑周边现状小区居民需求,位于五里店地区中心位置;其北侧用地位于本次规划范围内,已按照街区控规要求落实,南侧用地将随其他项目有序实施,逐步实现绿化;规划结合公园绿地内设置避难场所,保障灾民短期临时避难并具备基本生活保障及救援、指挥功能。
采信意见:设计单位意见符合事实,予以采纳。
4、公众反馈意见:根据区委五里店地区整体规划加强整体合理性建设,诸如市政道路网、电网、通讯通信、环境环卫治理、居民停车新能源充电、学校托儿所、公交地铁、休闲娱乐体育等等,大大提高本地区居民居住幸福感。
设计单位答复意见:本次规划综合实施方案落实街区控规城市道路、市政管线、公共服务设施、公园绿地等系统性要求,统筹资源、协调利益,明确实施计划;规划综合实施方案批复后将逐步启动道路、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公园绿地等实施工作,提升居民生活品质。
采信意见:双方意见无分歧,采信双方意见。
5、公众反馈意见:关于引进优质的教育资源学校的意见。
设计单位答复意见:有关教育用地引进学校问题居民将向教育主管部门反映。
采信意见:双方意见无分歧,采信双方意见。
三、交通出行方面
1、公众反馈意见:该规划区域周边1-1.5公里范围内大小十多个小区,常驻人口十多万人,人口已经相当密集,卢沟桥路、程庄路、五里店南路、程庄中街早晚高峰拥堵严重,如若再加进来一个大型社区,居民出行会更加困难。
设计单位答复意见:街区控规充分考虑居民出行需求,完善区域路网,在五里店地区共规划4条城市快速路、7条城市主干路、4条城市次干路、44条城市支路、20条街坊路,随着后续规划实施将逐步缓解外围交通压力、提高区域交通可达性;本次规划落实街区控规中的道路等级和宽度要求,五里店南路为规划城市主干路,新增五里店南里北路为城市次干路,新增泵厂街等4条道路为城市支路,按规划实施后可有效提升区域道路通行能力,方便居民出行。
采信意见:设计单位意见符合事实,予以采纳。
2、公众反馈意见:拟建项目周边地区现状居民密集、道路狭窄、交通拥堵、雨季积水严重,在道路交通设施、市政设施及其他公共基础设施未实施的情况下,提前推进安置房项目,会使本地区公共设施的承载能力雪上加霜,可能造成严重的社会问题。
设计单位答复意见:本次规划涉及的五里店南路、五里店南里北路和泵厂街等城市支路以及沿路敷设的市政管线与项目同步实施,确保项目竣工验收入住前具备使用条件,同时提升区域交通及市政设施承载能力。
采信意见:设计单位意见符合事实,予以采纳。
3、公众反馈意见:五里店区域需要建设一个大型停车场,观察到五里店南路九号院和五里店南路七号院比较适合改建成为停车场,解决停车难的老大难问题,附近居住的居民会增加很大的幸福感。
设计单位答复意见:街区控规中为满足五里店地区的停车需求,共规划5处社会公共停车场,随着规划实施将逐步解决区域停车难问题。
采信意见:设计单位意见符合事实,予以采纳。
4、公众反馈意见:“泵厂街三条”按照规划实施后需穿贯穿该项目北侧现状和光里小区,道路实施后是否对幼儿园安全、小区管理及正常生活秩序造成影响?建议优化“泵厂街三条”规划支路,避免后期道路穿现状居民区情况出现。
设计单位答复意见:泵厂街以北规划支路及现状居民区不在本次规划范围内,不属于本次规划工作范畴。
采信意见:设计单位意见符合事实,予以采纳。
5、公众反馈意见:关于周边道路程庄路、卢沟桥路改建扩建等有关意见。
设计单位答复意见:程庄路、卢沟桥路不在本次规划范围内,周边道路改扩建等事宜将向道路建设主管部门反映相关情况。
采信意见:双方意见无分歧,采信双方意见。
四、其他方面
1、公众反馈意见:项目应提供对周边环境、光照、停车等影响评价分析报告及解决方案;根据《土壤污染防治法》,“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设计单位答复意见:项目实施前将开展环境影响评价、交通影响评价、建设项目水影响评价、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等工作。
采信意见:双方意见无分歧,采信双方意见。
2、公众反馈意见:公示发布的时间是1月19日,市民表示春节期间发布公示不合理;希望方案公示单位到厂址附近居民区进行宣讲,听取居民意见。后续该项目有几个阶段,各个阶段公示的具体时间安排;详细设计方案具体是第几次公示出,建议后续公示内容能在现场让周围居民知晓。
设计单位答复意见:为加快推动保障性住房项目和周边配套设施建设实施,规划方案稳定后立即开展公示工作,履行公众参与程序,本次公示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本次规划综合实施方案将根据公示收到的反馈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并依法推进相关工作。后续设计方案公示具体时间节点、公示方式将结合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安排。
采信意见:双方意见无分歧,采信双方意见。
3、公众反馈意见:关于年度棚户区改造任务、棚改安置政策等有关意见。
设计单位答复意见:本次规划所说的棚户区改造是指五里店京周路沿线棚户区改造项目,本次规划安置房主要用于五里店京周路沿线棚改居民回迁安置,棚改地块及本次规划用地均位于五里店北部地区,符合“优先考虑就近安置”的棚改安置政策要求。关于棚户区改造问题居民可向住建等部门反映。
采信意见:双方意见无分歧,采信双方意见。
4、公众反馈意见:关于项目开工建设时间、建设周期、具体建设单位、后期施工影响等有关意见
设计单位答复意见:项目由丰台区政府授权的安置房实施主体进行开发建设,具体开工时间、建设周期以施工许可手续和竣工验收手续时间为准;现场施工将根据国家法规及施工规范执行,采取有效的噪声、粉尘污染防治措施;对于后续施工时可能出现的污染、噪音等问题,居民可向生态环境、住建等相关主管部门反映。
采信意见:双方意见无分歧,采信双方意见。
以上情况,特此通告。
程庄路3号棚改安置房项目位于北京市丰台区,建筑面积231679平方米,总投资约40亿。该项目周边交通便捷,区位优势显著,毗邻京港澳高速,距西四环丰台大桥入口2000米、地铁14号线郭庄子站900米,与丽泽商务区、丰台科技园东区直径距离均小于5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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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丰台区将持续完善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安置房为主,符合首都实际的新时期住房保障制度体系,解决好群众住房问题。据了解,将重点推进右安门集租房、东河沿公租房、程庄路3号棚改安置房等项目实现开工;梳理存量土地、房屋资源情况,进一步挖掘非居改建、企事业单位自有用地等项目资源,通过新建、改建等方式多渠道建设筹集保障性住房房源。
安置房、学校、公园绿地
丰台这个实施方案中都将进行建设
期待项目早日开工
完善地区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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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北京日报、丰台区住建委、北京丰台区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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