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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2日,记者从合肥市数据资源局获悉,《合肥市促进经济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市数据资源局部分)》(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正式发布,对大数据企业、大数据产业园区、数据要素流通平台等进行奖补,最高补贴100万元。
《实施细则》的发布,是加快培育我市大数据产业,推动数据要素流通的现实需要。
合肥市数据资源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彭辉介绍,自《合肥市促进经济发展若干政策》出台后,对照市数据资源局执行条款,逐步细化条款内容,明确申报主体,申报程序,兑现流程等内容,提出兑现条件、申报材料等内容,形成了合肥市促进经济发展若干政策市数据资源局部分实施细则内容。
本《实施细则》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2年。《实施细则》包括申报主体,申报程序,兑现流程,奖补类别及兑现要求、附则等五方面内容。
其中,申报主体又分为免申即享类企业和非免申即享类企业。企业可登录合肥市产业政策综合服务平台(https://hfcyzc.hfceloan.com/index),录入真实完整信息,完成注册;订阅相关政策条款,提前做好申报准备工作,按照市数据资源局发布的申报通知要求,及时在网上提交申报材料。
值得一提的是,对合肥数据要素流通平台根据年度运营成效给予最高100万元运营补贴。市数据资源局每年一季度对合肥数据要素流通平台运营成效进行考核,考核达到优秀等次,给予100万元运营奖补。
具体申报时间以市数据资源局在部门网站和合肥市产业政策综合服务平台中发布的通知为准。
“《实施细则》的出台将加快培育我市大数据产业,推动数据要素流通。”市数据资源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同时,也推动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做优做强大数据产业,培育具有全国竞争力的大数据产业集群。”
合肥通客户端-合报全媒体记者 李润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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